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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01资质介绍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由国防科工局负责审核与认证,同时需要征求军委装备发展部意见。但是并不是所有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业都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对于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范围内的从事军工产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必须申请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而对于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从事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业,则不需要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02资质级别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为二个级别:第一类许可 第二类许可
03基本条件
1. 具体法人资格;
2.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测试手段;
4.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 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系统;
6. 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04申请材料
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纸质(一份光盘)。
2. 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一式三份纸质(一份光盘)。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环保.消防验收文件或者达标文件复印件。
.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
05认证流程
1.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2. 填写申请书,准备证明材料。
3. 第一类许可报送材料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第二类许可报送材料至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由国防科工局负责受理
4. 审核组正式审核阶段
5. 官方审批阶段
6. 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06现场审核程序
1. 提前是个工作日告知被审查单位审核计划。
2. 评审组由5-15评审专家组成。
3. 审查组长召开现场审查预备会,与申请单位核实许可申请事项的准确性,合理性,明确专家组分工,细化现场审查计划。
4. 召开现场审查首次会议,由专家审查组,军事代表机构,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军品科研,生产,管理的有关人员参加。
5. 现场评审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等相关结合的方式对被审查单位的组织结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科研水平,生产技术,财务,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喻环境保护,安全保密,信誉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核。
6. 专家审查组应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进行评分,并填写记录,审核组根据文件审查要求,分工对受审查单位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记录单。
7. 召开末次会议,通报现场审查结果,对现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07服务内容
1.确定组织机构与管理要求
2.明确工程组织与协调管理要求
3.明确基础设施与相关的基础设备管理要求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5.明确科研水平管理要求
6.明确生产技术管理要求
7.明确财务要求
8.明确质量管理要求
9.明确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10.明确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11.明确企业信誉要求
12.指导申请
13.迎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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